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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积金政策

兴安公积金提取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?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03-13 14:16:40点击:24844

信息摘要:

公积金提取能否委托他人办理?

是的。职工可以委托配偶、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亲属或单位管理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。除提供规则材料外,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原件。职工委托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提供规则材料外,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公证有关部门的授权委托书。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,必须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,不适用前款规则。


公积金提取能否委托他人办理?

是的。职工可以委托配偶、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亲属或单位管理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。除提供规则材料外,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原件。职工委托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除提供规则材料外,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公证有关部门的授权委托书。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,必须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,不适用前款规则。

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,职工能否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纳公积金?

不能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以下条件:1:、18岁以上,男性60岁以下,女性55岁以下,具有民事行为能力;2、在我市就业,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济收入来源;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法,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支付业务;4、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。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,不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纳公积金的条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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